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2019年2月份状况月报

2019-02-28 07:08:00 admin
        一、全省空气质量总体状况
 
        2019年2月,按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 )评价,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,优良天数比例为99.8%。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96. 4%,良级天数比例为3.4%,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.2%,无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天。与去年同期相比,优级天数比例上升了50.6%; 与上月相比,优级天数比例上升了20. 6%。
 
        二、主要污染物状况
 
        与去年同期和上月相比,全省PMo、PM.s、 03月均浓度下降显著,SO2、NQ2、CO月均浓度无明显变化。其中,PM2.月均浓度为15微克/立方米,与去年同期和上月相比分别下降54. 5%和25. 0%; PM20月均浓度为26微克/立方米,与去年同期和上月相比分别下降43. 5%和18. 8%; 臭氧(03)特定百分位浓度值为78微克/立方米,与去年同期和上月相比分别下降31.0%和28.4%; SO2月均浓度为5微克/立方米,N02月均浓度为6微克/立方米,C0特定百分位浓度值为0.8毫克/立方米,与去年同期和上月相比均无明显变化。
 
        三、各市县空气质量评价结果
 
        按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和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(试行)》> (HJ663-2013)评价,陵水县受除夕夜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影响,2月5日(初一)空气质量超标,空气质量级别为轻度污染,超标污染物为细颗粒物(PM2s)。其余市县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%, 其中,澄迈、屯昌、临高、东方、白沙、文昌、万宁等7个市县优级天数比例介于78. 6%~ 96.4%;其余市县优级天数比例均为1 00%。
 
        与去年同期和上个月相比,18个市县优级天数均有所上升,上升比例分别介于28. 6%~ 75.0%、14. 3%~ 51.6%。
 
        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( 以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、可吸入颗粒物、细颗粒物、臭氧、一氧化碳6项指标进行计算)评价,2019年2月,空气质量排名靠前的分别是琼中县、屯昌县和五指山市,排名靠后的分别是万宁市、昌江县和儋州市。
 
 

2019年2月份各监测城市(镇)环境空气质量状况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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