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昌市2019年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

2019-02-02 03:25:00 admin
2019年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

一、空气质量总体状况
按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和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(试行)》(HJ663-2013)评价,1月份,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1天,其中空气质量指数AQI≤50(优)的天数为22天,51≤AQI≤100(良)的天数为7天,101≤AQI≤150(轻度污染)的天数为2天,优良天数比例为93.5%(其中优级天数为70.9%、良级天数为22.6%)。首要污染物为臭氧(O3),超标污染物为臭氧(O3)。二氧化硫(SO2)、二氧化氮(NO2)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浓度和一氧化碳(CO)特定百分位数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,细颗粒物(PM2.5)浓度和臭氧(O3)特定百分位数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。
二、主要污染物状况
1月份,我市二氧化硫(SO2)浓度为4微克/立方米,二氧化氮(NO2)浓度为11微克/立方米,可吸入颗粒物(PM10)浓度为36微克/立方米,细颗粒物(PM2.5)浓度为22微克/立方米,一氧化碳(CO)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1.1毫克/立方米,臭氧(O3)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116微克/立方米。今年累计至今可吸入颗粒物(PM10)年均值为36微克/立方米,细颗粒物(PM2.5)年均值为22微克/立方米。
与去年同期相比,我市二氧化硫(SO2)浓度同比上升100%,二氧化氮(NO2)浓度同比上升50%,可吸入颗粒物(PM10)浓度同比上升18.8%,臭氧(O3)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同比上升13.5%,细颗粒物(PM2.5)浓度同比下降8%,一氧化碳(CO)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同比下降14.3%。


责任编辑: 文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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