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宁市生态环境质量季报(2019年第四季度)

2020-01-18 07:23:00 admin

万宁市生态环境质量季报

2019年第四季度)

 

2019年第季度,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.3%,大气降水pH值季平均值(雨量加权平均)为5.83;国控入海河口水质类别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的断面100%,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为100%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%城镇内河水体符合考核目标要求的比例为100%,达到优良水质Ⅰ-Ⅲ类)的比例为80%石梅湾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达到一类海水。

1.空气环境质量

1.1  城市环境空气质量

2019年第季度,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90天,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范围为27-140优良天数比例为93.3%其中,优级53良级30首要污染物为臭氧;轻度污染7天,超标污染物为臭氧;未出现中度、重度和严重污染的环境空气污染状况

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二氧化硫(SO2)、二氧化氮(NO2)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一氧化碳(CO)季度平均浓度分别为4µg/m34µg/m339µg/m31.2mg/m3(第95百分位数),项指标均符合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及修改单一级标准(年平均)浓度限值。细颗粒物(PM2.5)季度平均浓度19µg/m3、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90百分位数148µg/m3,二项指标符合二级标准。

1.2  重点旅游景区空气质量

我市旅游景区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为兴隆热带花园子站、东山岭风景区子站(共用北师大万宁附中子站监测数据)。

1)兴隆热带花园:2019年第季度有效监测天数83天,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范围为14-96优良天数比例为100%。其中,优级54天,良级29首要污染物为臭氧。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二氧化硫(SO2)、二氧化氮(NO2)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细颗粒物(PM2.5)、一氧化碳(CO)季度平均浓度分别为4µg/m32µg/m323µg/m39µg/m30.7mg/m3(第95百分位数),五项指标均符合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及修改单一级标准(年平均)浓度限值。臭氧(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90百分位数128µg/m3,符合二级标准。

2)东山岭风景区:2019年第季度有效监测天数81天,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范围为33-163优良天数比例为87.7%,其中,优级38良级33首要污染物为臭氧度污染9,超标污染物为臭氧;中度污染1天,超标污染物为臭氧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二氧化硫(SO2)、二氧化氮(NO2)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一氧化碳(CO)季度平均浓度分别为5µg/m35µg/m339µg/m31.3mg/m3(第95百分位数),四项指标均符合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及修改单一级标准(年平均)浓度限值。细颗粒物(PM2.5)季度平均浓19µg/m3臭氧(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90百分位数162µg/m3项指标符合二级标准。

1.3  大气降水

2019年第季度共采集大气降水样品15个,单次大气降水pH值范围在5.75-8.11之间,季度均值(雨量加权平均)为5.82,出现2次酸性降水,酸雨率13.3%

2.水环境质量

2.1  国家监测网地表水环境质量(国控点位)

我市地表水国控点位为太阳河分洪桥、龙尾河后安桥、龙首河和乐桥东山河后山村4个点位,监测事权上收国家。根据生态环境部反馈的共享监测数据,2019年第四季度,东山河后山村断面水质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;太阳河分洪桥、龙首河和乐桥、龙尾河后安桥等3个断面水质符合Ⅱ类水质类别,达到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

2.2  海南省监测网地表水环境质量(省控点位)

我市地表水省控点位共10个(含4个国控点位)。2019年第四季度,省控点位水质优良(~类水质类别)占比90%,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%

(1)河流:我市6条主要河流8个断面中,太阳河合口桥、沉香湾水库出口下、太阳河分洪桥、龙首河和乐桥、龙尾河后安桥、龙滚河河口、三更罗溪三更罗镇等7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类别,东山河后山村断面水质均达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,达标率为100%

2)湖库:万宁水库、牛路岭水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类别,水质优良率为100%。

2.3  饮用水水源地

1)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:我市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个,分别为牛路岭水库(主要水源地)、万宁水库(备用水源地)。2019年第季度,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(Ⅰ-Ⅲ类水质类别)为100%,符合地表水源地水质要求

2“万人千吨”农村饮用水水源地:我市“万人千吨”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为三合水水库和军田水库等2个,均为湖库型水源地。2019年第季度,三合水水库、军田水库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。

2.4  跨市县河流交接断面

我市跨市县河流交接断面为万泉河新中农场、龙滚河河头村等2个断面。2019年第季度,万泉河新中农场龙滚河河头村断面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

2.5  城市内河

2019年第季度,我市城镇内河10个监控断面中,东山河长水桥、仁里关宅、仙人桥,万城干渠符村、万和花苑,三分渠市食品厂、乐善村大茂干渠东星村等8个断面水质优良(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类别),占比80%;流溪沟新庄村、东山河东山桥2个断面水质轻度污染(Ⅳ类水质类别),占比20%。

2.6滨海旅游区海水环境质量

2019年第季度,石梅湾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达到一类水质类别清洁状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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