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报(2019年11月份)

2019-12-13 03:25:00 admin
2019 年 11 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
一、全省空气质量总体状况
     2019 年 11 月,按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及修改单和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(试行)》(HJ663-2013)评价,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,优良天数比例为 88.6%,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 44.0%,良级天数比例为 44.6%,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 11.4%,无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天。与去年同期相比,优良天数比例下降 9.9%。
 
二、主要污染物状况
     与去年同期相比,全省 PM2.5、PM10、O3月均浓度有所上升,其中,PM2.5月均浓度为 25 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 50%;PM10月均浓度为 42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 48.4%;O3特定百分位浓度值为 153 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 49.1%;SO2月均浓度为 6 微克/立方米,NO2月均浓度为 9 微克/立方米,同比略有升高;CO 特定百分位浓度值为 0.8 毫克/立方米,同比无明显变化。
 
三、各市县空气质量评价结果
     按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及修改单和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(试行)》(HJ663-2013)评价。儋州、五指山、文昌、白沙、乐东、保亭、琼中等 7 个市县优良级天数比例为100%。临高县有 11 天轻度污染,优良天数比例为 63.3%;海口、定安、东方、屯昌、澄迈、万宁等 6 个市县分别有 5~9 天轻度污染,优良天数比例介于 70.0%~82.8%;陵水、三亚、琼海、昌江等 4 个市县分别有 1~4 天轻度污染,优良天数比例介于 86.7%~96.6%。轻度污染天超标污染物均为臭氧(O3)。
 
     与去年同期相比,文昌市优良天数比例上升 3.3%;三亚、儋州、五指山、白沙、乐东、保亭、琼中等 7 个市县优良天数比例持平;其余市县优良天数比例均有不同程度下降,下降比例介于3.4%~26.7%。
     
     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(以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、
可吸入颗粒物、细颗粒物、臭氧、一氧化碳 6 项指标进行计算)评价,2019 年 11 月,空气质量排名靠前的市县分别是五指山市、乐东县和保亭县,排名靠后的市县分别是定安县、澄迈县和海口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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